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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1002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7-16
 尊敬的郑志学、李辉、何雷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热力公司分段收取供暖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现行的供热价格标准和收费办法  鹤壁市地处华北地区,根据华北地区气象条件和豫北各地区的集中供热时间,我市每年的供热时间确定为4个月,我市目前实行热价文件是《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08年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鹤发改价管[2008]284号),其中的供热价格标准是对四个月

  尊敬的郑志学、李辉、何雷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热力公司分段收取供暖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现行的供热价格标准和收费办法

  鹤壁市地处华北地区,根据华北地区气象条件和豫北各地区的集中供热时间,我市每年的供热时间确定为4个月,我市目前实行热价文件是《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08年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鹤发改价管[2008]284号),其中的供热价格标准是对四个月的供热成本核算后制定的平均价格(但实际每月的供热成本因气温变化差异较大)。因此,供热企业在收取热费时,以四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一次性收取暖气费。目前,我省乃至全国各地市的供热企业普遍采取以一个采暖期为计算单位的收费方式。

  二、实现“用多长时间热、交纳多少费”的途径

  由于热能具有辐射传导性,热量受气温影响较大,气温条件不同,耗热量差异很大,因此供热成本相差很大,如要实现按月甚至按天收取冬季取暖费,需根据供热成本的变化制定出不同的阶梯热价,尚需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供热成本的分布,制定不同月份的阶梯热价。您所提出的“公摊费”概念和少于15天按半月收费,多于15天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热费给我们以很大的启示,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并将此建议汇报给价格管理部门,借鉴你的思路努力探索出新的收费方式。

  三、解决“用多少热交多少费”的办法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是解决用户“用多少热交多少费”的根本办法,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业委会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我市住宅供热计量改造工作。一是制定热计量改造方案,争取在既有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改造;二是进一步加大供热计量节能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正面宣传报道,提高居民节能意识,调动用户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积极性;三是完善热计量加装、收费等一系列政策,维护供热企业正当权益,调动供热企业的热计量改造积极性。

  四、关于串联用户的收费的问题

  目前,我市新区仍有约31万平方米的建筑采用老式的单管串联系统供热,由于串联采暖系统一栋单元楼只有一个控制阀门,无法有效控制居民用热,搭车用热、热费拖欠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分户改造,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有部分小区居民出于经济等方面原因,迟迟不愿改造。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协同各社区和业委会,督促各小区尽快进行分户改造,实现一户一控。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集中供热事业的深入思考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2021年8月11日